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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品牌授权与管理)律师拟定版本-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6-18 来源:CA88 - 在线登录

  甲乙双方经共同友好协商,秉承公平、公正、互信共同友好互利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双方共同合作经营 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1、甲方以 品牌授权、设计装修图纸、配方产品供应及后期运营涉及到的产品开发、新产品的海报设计图纸提供、协助人员招聘、员工培训、产品培训等品牌及技术 方式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 %;

  2、乙方以 现金 方式出资,投资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主要用于 项目进货、运营及工资等 ,占合作项目股份 %;

  1、盈余分配:项目收入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按股份比例分配,每 分配一次。

  2、合作中,产生的费用优先由项目共有财产支出,共有财产的不足支付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亏损责任。

  项目成立起 年内,双方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价格按项目市场估值计算。

  1、合作期间 乙方 为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项目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开发、财务核算、推广等自身相关事宜, 甲方 负责 品牌授权、设计装修图纸、配方产品供应及后期运营涉及到的产品开发、新产品的海报设计图纸提供、协助人员招聘、员工培训、产品培训等品牌及技术服务相关事宜,但不参与项目经营管理。

  2、双方共同聘用项目出纳及财务,其他人员由乙方享有人事聘用及决定权利,但应避免任人唯亲,采用公平、公证原则选用人才。

  4、合作期间,双方在每周固定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商量合作项目相关事宜,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不得一方独断,否则另一方有权撤销。

  2、双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以合作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或者私自从事本行业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三)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剩余收益双方共同按股份比例享有。

  3、如甲乙双方内部出现分歧,双方自行处理,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继续履行,所造成损失违约方全部承担。

  4、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终止本合作协议或者撤资的,应当一次性赔偿守约方 万元的违约金。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

  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