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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24-06-09 来源:CA88 - 在线登录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格与江苏寰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邦投资”或“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向其转让华日升100%股权,转让价格为55,000.00万元,以现金支付。同时,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一揽子计划,公司与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金投资”)、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升投资”)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补偿承诺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同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且寰邦投资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第一、二期转让款后,豁免建金投资与华日升投资基于《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之协议书》3.2条的约定应履行的以现金方式对标的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能收回的其负有应收账款管理责任款项的先行垫付义务,并同意在寰邦投资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第一、二期转让款后十个工作日内解锁建金投资与华日升投资目前锁定苏大维格股票总数的50%,在寰邦投资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第三期转让款后十个工作日内解锁交易对方剩余锁定的全部苏大维格股票。建金投资与华日升投资保证其减持苏大维格股票所获资金应优先提供给寰邦投资用于履行其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

  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因公司计划无法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完成《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40号)的回复工作,公司决定暂缓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再将该议案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7月4日,公司对《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40号)进行了回复与披露。

  目前,公司正根据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协商并推进华日升100%股权转让事宜,股权转让工作有序推进且未出现重大不确定性。